江苏华滋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能源装备制造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江苏华滋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能源装备制造扩建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江苏华滋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能源装备制造扩建项目
江苏华滋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前身为南通华滋奔腾船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公司位于启东市海工大道88号,注册资本40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船用液罐及液化系统设计、制造、施工、销售、维修;船用或海上设备、金属压力容器、起重机、连续搬运设备、石油钻采专用设备、海洋石油钻探设备、油气水处理设备、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安装、销售、修理;船舶制造、修理;年拆船能力28万轻吨,拆船范围为10万吨级以下废船拆解;钢结构制作、安装;机械零部件加工、销售;机电设备安装服务;天然气工程设计、施工;管道工程施工;船舶技术、石油天然气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机械设备、自有房屋租赁服务;金属材料(除危化品)、建筑材料、木材、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及专项规定)、闪点61度以上燃料油、钢材、废旧船舶设备、废旧金属、仪器仪表、阀门销售;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江苏华滋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总占地面积为447074m2,总建筑面积约为82118.64m2。
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钢结构、港口机械、海上风电装备、压力容器的需求持续旺盛,需求不断增大。为更好的把握市场机遇,满足市场日益增长需求,江苏华滋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拟投资4000万元在启东市寅阳镇海工大道88号建设能源装备制造扩建项目。
本项目新建钢结构制作车间15000平方米,2号涂装车间5000平方米,购置等离子切割机、起重机、焊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压力容器30000t、港口机械20000t、海上风电装备100000t、钢结构20000t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取得启东市寅阳镇人民政府的备案,项目代码为2020-320663-33-03-669948。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产能为:7万吨级散货船5艘/a、5万吨级散货船5艘/a、300000BBL FSO 5艘/a、6万立方米LPG运输船5艘/a、修船20艘/a;拆解旧船28万t/a;拆船生产线产生废钢12.5万t/a、钢板与钢材10.5万t/a、有色金属1万t/a、仪器设备0.7万t/a、木材家具0.8万t/a;36000m3LEG船用液罐4套/a、83000m3LEG船用液罐4套/a、2000吨级海洋工程模块4套/a、压力容器30000t/a、港口机械20000t/a、海上风电装备100000t/a、钢结构20000t/a。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及《南通市工业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导向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地方产业政策。
项目生产占用的土地不违反《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之规定,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要求。
2.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性
本项目采用了较为先进的工艺,产品质量稳定,污染控制水平较高,是污染较小、节约能源的清洁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要求,清洁生产水平在同行业中属于国内先进水平。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3、与规划的相符性
本项目厂址位于启东市寅阳镇海工大道88号,地块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
4、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1)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原材料切割过程中产生的切割粉尘,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喷砂过程中产生的喷砂粉尘,2号喷涂车间(调漆/喷枪清洗、喷漆、晾干)产生的废气,补漆场产生的废气。
项目切割粉尘、焊接烟尘经设备自带的烟尘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排气扇排放;喷砂粉尘全部由引风管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再通过20m高6#排气筒排放;喷漆、晾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的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9#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有组织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均可以保证达标排放,符合相关环境标准;本项目无组织废气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来预测,计算结果为无超标点,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均在厂界能实现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治理措施可行。
(2)废水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本项目不新增废水。
(3)噪声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声源强度在80-95dB(A),通过采取消声减震,选用低噪音设备,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合理布局等噪声控制治理措施后,能有效地降低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4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边角料、废焊材、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废钢砂及氧化皮、废包装桶、漆渣、废机油、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抹布、手套、废油泥。
废边角料、废焊材、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废钢砂及氧化皮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由企业分类收集后外售处理;漆渣、废机油、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抹布、手套、废油泥属于危险固废,其中废抹布、手套可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其余危险固废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固废均按照相应的标准在厂区内均设置单独的储存场所,存储期间严格按要求进行管理。
因此,本项目各项固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和人体产生影响,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所采取的处置措施可行。
5.环境质量不下降
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功能质量。
6.环境风险
项目存在易燃易爆物质,但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在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拟建项目建成后最大可信事故风险环境是可以接受的。
7.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环境风险属于可接受水平。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网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华滋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林 联系电话:15951305418
地址:启东市寅阳镇海工大道88号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启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幢308室(江宁开发区);
联系人:顾爱东;
联系电话:1533509680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临厂职工、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相关人员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4、您对该上述项目持何种态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邮件主题为南通市区能源装备制造扩建项目。
江苏华滋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启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